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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检讯2023年第17期
时间:2023-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领导重视

市检察院傅建飞检察长一行永泰调研指导工作

8月30日,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建飞一行赴我院开展调研。傅建飞参观了县检察院建于嵩口镇大喜村的生态法治教育基地和野生动物(鸟类)保护联系点,并与县检察院班子成员、中层正副职干部座谈。傅建飞强调:一要教育引导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全体检察人员要打牢理想根基,坚持目标导向,将个人发展与检察事业有机融合。落实领导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风气要抓早抓实,做到敢于批评教育。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打造一批业务标兵、业务能手,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夯实根基。二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班子成员要带好头,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敢抓敢管、真抓真管,让存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中层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剖析症结根源,促进工作业绩快步提升。三要聚焦监督办案主责主业。坚决摒弃因循守旧办案理念和“老好人”消极思想,拓宽工作思路,强化创新意识,弘扬拼搏精神。围绕重点工作下指标、定任务、强措施、保质效,在监督办案中持续提升综合工作能力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公室 供稿)

服务大局

县检察院强化法治保障 精准服务乡村振兴

一是助力打造宜居乡村。针对垃圾处理不当、公园管护混乱、电线杆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0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部署落实大樟溪水质提升服务项目,扎实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农村饮用水安全等问题。二是守护乡村国有财产。针对文物破损被盗、古民居消防设施不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成县文体局与属地乡镇建章立制提升文物古厝保护力度。加大国有土地保护力度,针对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征收问题,向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成追缴税费近25万元。三是保障服务乡村民生。开展“法进乡村普法宣传”“我在乡间有亩田”等为民办实事活动。促成2起农民工被欠薪款案件4万余元款项执行到位,促成1家欠薪建筑工程公司与16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返还农民工工资53万余元。为15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农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45万元。

(办公室 供稿)

【民行监督】

县检察院支持起诉 助劳动者讨回工资

我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在开展根治欠薪工作中发现,张某某于2021年-2022年在一钢材店工作,被经营者拖欠工资4500元,决定予以支持起诉。后我院积极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张某某向县法院起诉后发出《支持起诉书》,对其诉讼请求予以支持。2023年7月,获县法院采纳,判决被告人偿还工资45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我院主动联系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约定被告人按月分期偿还原告所有工资,双方达成和解。目前,张某某已收到被拖欠工资1500元,其余款项将于11月底全部结清。 (第二检察部 供稿)

【审判监督】

县检察院多举措提升审判监督质效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抗诉监督能力。积极贯彻落实市院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交流座谈会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抗诉案件专题学习、个案研讨等活动2场次,着重对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重点环节进行专项培训。二是聚焦重点环节,提升审判监督质量。开展“从业禁止”监督审查工作和刑事审判财产刑和涉案财产处置审查活动。针对县法院在重大责任事故案部分刑事判决中,未对犯罪分子予以从业禁止,未依法对扣押财物进行处理问题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针对一起文物盗窃案中量刑不当问题提起刑事抗诉,抗诉率100%。三是摸排工作线索,拓宽抗诉监督渠道。做深做实“三书”比对审查工作。通过指定专人对今年以来法院判决裁定中诉判不一的情形分析研判,对定罪、量刑、程序、实体、财产刑、附加刑进行改变的原因严格审查,摸排审判监督线索5条。四是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增强抗诉监督实效。细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把抗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激发承办检察官责任意识和内生动力。 (第一检察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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